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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難救助

Emergency Assistance

急難救助 Support

為協助本系學生於遭逢急難事故或家庭突發經濟困難時,能獲得即時且適切的支持,特訂定學生緊急紓困及家庭急難救助作業要點。

國立成功大學環境工程學系學生緊急紓困及家庭急難救助作業要點

以下內容整理本系急難救助申請對象、經費來源、申請方式與補助審查原則。

  • 訂定目的

    為使本系在學學生遭逢急難事故或經濟困難時,能獲得適時扶助,特訂定「國立成功大學環境工程學系學生緊急紓困及家庭急難救助作業要點」,以下簡稱本要點。

  • 適用情形

    急難事故指學生本人或家庭遭逢意外事故、傷病或重大事故,有影響就學之虞;經濟困難係指家庭突發變故,有影響就學之虞。

  • 經費來源

    本要點經費來源為本系「財團法人國立成功大學文教基金會」經費、系管理費及其他相關經費。

  • 急難事故申請方式

    急難事故補助申請同學於事故發生三個月內,得檢具相關證明資料,依「國立成功大學環境工程學系學生緊急紓困及家庭急難救助金申請表」提出申請,經系主任同意後核撥。

  • 家庭突發經濟困難申請方式

    家庭突發經濟困難者,得提供相關資料或文件申請補助;因情況特殊無法提供相關文件者,由導師或指導教授出具聲明書申請補助。

  • 補助金額與審查原則

    每人每次補助金額在新台幣五仟元含以下,且每學期所有學生申請金額累計三萬元以下者,由系主任邀請系上三位老師審查後直接核撥;每次申請金額超過新台幣五仟元以上者,由學術委員會討論後核撥。

申請期限

急難事故應於事故發生三個月內提出申請。

申請限制

依本要點申請者,每位同學於在學期間最多申請獲補助以三次為限。

文件準備

請備妥相關證明資料、申請表;特殊情況可由導師或指導教授出具聲明書。